安徽省撤销地级巢湖市并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

发布时间:2011.08.25 作者: 来源: 访问人数:1907

安徽省22日宣布撤销地级巢湖市,并对原地级巢湖市所辖的一区四县行政区划进行相应调整,分别划归合肥、芜湖、马鞍山三市管辖。这一重大行政区划调将使中国中东部继南京城市圈、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圈后诞生又一个特大城市圈——合肥经济圈。

 

此次撤销的地级巢湖市位于安徽省中部,濒临长江,因第五大淡水湖巢湖得名,下辖庐江、无为、和县、含山四县和居巢区。

 

根据国务院的批复,撤销地级巢湖市。撤销原地级巢湖市居巢区,设立县级巢湖市。以原居巢区的行政区域作为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的行政区域。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辖,合肥市代管。原地级巢湖市管辖的庐江县划归合肥市管辖。无为县划归芜湖市管辖;和县的沈巷镇划归芜湖市鸠江区管辖。含山县、和县(不含沈巷镇)划归马鞍山市管辖。行政区划调整后,合肥市辖4区1市4县;马鞍山市辖3区3县。芜湖辖4区4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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